丟失了樂園以後,就披著夜色逃跑吧。到曠野流浪,如一條落魄的犬。

那天晚上的情景還歷歷在目,莎樂美有時會在睡夢中看見自己戳起伯父的眼睛,夢裡的她張開嘴巴,把渾圓的物體吞下去,黏膩的眼球滑過她的喉嚨,途經食道,再到達胃袋。而後她醒來,反射性地乾嘔,像是真的吞下什麼骯髒的東西,但此地沒有任何東西真的能讓她吞進肚子裡。她躺在小巷的陰暗處,地上混雜泥濘的水也沾染了她的臉龐,換做從前的她,連一滴污水弄髒鞋子都嫌棄,但當一個人連生存都有困難的時候,那些屬於上流社會的吹毛求疵又有何用處呢?她甚至願意拋棄自尊,因為自尊並不是能夠食用的啊。

丟掉所有惺惺作態吧,在當一個人之前,她得先成為一個動物。

莎樂美總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到街上翻找垃圾,試圖找出一些能吃的東西,稱不上食物,最多是廚餘,她有時候這麼做,就忽然覺得自己跟一隻狗沒兩樣。被趕走、到其他地方去、重複翻找的動作、再次被趕走。逃離伯父的住處後,她沒有固定的居所,因為待在同樣的地方太過危險,她知道伯父還在找她,而這次伯父永遠也不會原諒她。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了四十年,現在她也要成為一個流浪者,但她不相信流浪是上帝對自己的懲罰。這個世界還是對一個衣冠楚楚的男人太寬容了,當他強暴小女孩,他甚至不擔心自己犯下的罪被公諸於世。只是可憐的小女孩又如何呢?為何被放逐的是她、被迫逃跑流亡的是她?這是一件多麼不公平的事啊!她甚至沒有犯下什麼錯,就被降下天罰,她想。

也許上帝的確認為她有罪。一個無辜的女孩,犯過最大的錯就是相信一個男人的愛無關性慾。

她躲在巷子裡,在光照不進來的地方,總覺得陽光會燙傷她,不僅日光刺眼,只要站在有光的地方,她就感覺有誰正在窺伺著她。除非離開這裡。除非她徹底的離開這個地方,離開法國,莎樂美想,除非她丟掉自己的姓氏,或許再換個名字,否則榭瓦利埃這個姓氏會永遠像一個汙點一樣,跟著她一輩子。但她要怎麼輕易割捨——她的名字是父母在口中喚了無數次的、最美麗的珍寶,莎樂美絕望地想:是的,這個名字是污點,但這個名字是她與父母最後一點血肉相連的證據了。她怎麼能夠放棄呢。

流浪、流浪,這裡是她的曠野,她順著河流的方向走,越走越遠,白日的時候只是漫無目的地步行,心裡想著至少離開巴黎,離開令人作嘔的地方。然後她開始學會偷拿一些東西。一些食物。一些金錢。再後來她學會了偷藏在開往法德邊界的貨車後車廂,跟那些貨物一起到更遠的地方去。像她這樣已經不再乾淨的人,犯什麼罪都不要緊了。

莎樂美終於偷渡到德國,是在一個下著雨的夜晚,那天她照樣摸進了貨車的後車廂,而後貨車載著她永遠地離開了法國,來到了她從未到過的另一個國家。這裡的人說著她聽不懂的話,十一歲的女孩已經錯過了那個學習新語言的黃金時段,但她落腳在德國的第一個念頭,是慶幸自己終於可以遠遠地逃走,逃到荒遠的地方,然後一輩子不再回頭。她順著鄉間的小路一直走,直到偏僻的小鎮上出現一間孤兒院,看起來有些宗教支持,她聽著裡頭的孩子齊唱聖歌,面無表情地推開門。

門打開的那一刻,她裝模作樣地擺出她所能做到的,最悲傷的模樣。